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癫痫既不是不可治愈的,也不是精神障碍,不是离婚的理由:孟买高等法院

  

  

  孟买高等法院那格浦尔法官表示,根据《印度婚姻法》,患有癫痫的配偶不构成虐待,也不是离婚的理由,因为癫痫既不是不治之症,也不能被视为精神障碍。

  周二,一名33岁男子要求离婚,理由是他的妻子虐待他,他声称妻子患有癫痫,导致精神不健全。

  法官在其命令中表示,癫痫“既不是一种不治之症,也不能被视为精神障碍或精神变态障碍”,因为根据《印度婚姻法》,癫痫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。

  该男子在他的辩护中说,他的妻子患有癫痫,由于她的精神不健全,这相当于残忍,因此他不能和她生活在一起。他是根据《印度婚姻法》第13 (1)(iii)条提出离婚的,该条规定,如果男方或女方的精神不健全无法治愈,或者持续或间歇性地遭受这种精神障碍的折磨,并且达到了不能合理地期望该人与伴侣生活在一起的程度。

  该女子反对这一请求,称她有癫痫发作,但这对她的精神健康没有影响。

  在驳回该男子的请愿书时,法官表示,他未能证明他分居的妻子患有癫痫,甚至如果她患有这种疾病,也可以被视为根据《印度教婚姻法》第13 (1)(iii)条要求离婚的理由。

  高等法院指出,根据医学证据,每个癫痫患者都可以过正常的生活。

  它说,这名妇女只是癫痫发作,而不是癫痫,即使假设她患有癫痫,这“当然不是精神障碍或精神变态障碍,就此而言,甚至可以被认为是让被告无法治愈或精神不健全。”报告指出:“医学证据表明,本案中的女性并没有癫痫。

  法院表示:“我们认为,有大量的医学证据表明,这种身体状况不能证明请愿人的立场是正确的,即这种状况会阻碍夫妻共同生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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