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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局:受托人是否利用慈善机构逃税?

  

  税务局表示,受托人可能利用慈善机构来避税。

  财政部公布了其在2022年所得税年度收集的数据,此前一项法律修改授权财政部要求受托人披露更多个人信息。

  在调查结果中,它确定了500个例子,其中信托收入被分配给免税慈善机构,但没有实际支付给这些慈善机构。

  普华永道(PWC)前合伙人、现为顾问的杰夫?南丁格尔(Geof Nightingale)解释说,如果一家信托公司把钱存在银行赚取利息,那么这笔收入将按照受托人税率征税。

  如果信托在获得利息收入的同一年内将其分配给受益人,则该收入将按受益人的税率征税。

  如果受益人是慈善机构,税率将为零。

  因此,受托人可以通过在会计分录中说他们已将资金转移给慈善机构,同时将资金保留在信托基金中——例如,在银行存款的情况下赚取更多的利息——来欺骗系统。

  税务局认识到,那些没有在2022年将资金实际转交给慈善机构的受托人,可能在2023年就这样做了。

  它说,它现在正在收集欠受益人的期初和期末余额,以监测情况。

  澳大利亚税务局还指出,在澳大利亚,需要在收到通知后的两个月内付款。否则,收入按受托人税率征税。

  南丁格尔说,国税局的调查结果表明,可能存在一个需要注意的政策漏洞。

  然而,德勤合伙人乔安妮?麦克雷(Joanne mcrae)对草率行事持谨慎态度。

  她认为,税务局必须在未来几年收集更多的数据,以便更好地了解受托人不向他们承诺的慈善机构付款的程度。

  根据她的经验,她不认为这是个问题。

  麦克雷指出,如果信托基金将资金分配给慈善机构,它对该慈善机构负有法律责任,因此不能把钱花在其他地方。

  jensame Tibshraeny是惠灵顿的商业编辑,总部设在议会新闻画廊。她的专长是政府和储备银行的政策制定、经济和银行业。

  资讯来源:http://www.trekf.com/info/show/120285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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